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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国税局公告2012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的 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2009〕142号)精神,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发票使用,加强税收管理,按照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的安排部署,我局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分批在全市推行《机打普通发票在线开票信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网络开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络开票推行范围及时间
(一)推行范围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使用企业冠名发票的纳税人;
3.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纳税人;
4.小规模企业纳税人;
5.从事收购业务的纳税人;
6.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
以上六种情形的纳税人原则上全部推行网络开票。但不包括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使用机动车税控开票系统开具发票的纳税人,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系统开具收购业发票的纳税人。
(二)推行时间
2012年6月底以前,现使用通用机打普通发票的纳税人推行网络开票,之后,全市符合推行范围的纳税人分批纳入网络开票。
对推行使用网络开票的纳税人,停止发售手工版普通发票。在发售机打普通发票的同时,缴销其原领购的手工版普通发票。
新办纳税人符合使用网络开票要求的,应全部采用网络开票。
二、从2012年1月1日起,消费者可以通过互联网对网络开具的普通发票进行验证查询。互联网查询地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sc_n_tax.gov.cn 。
三、网络开票推广应用期间,如需了解详情或有疑难问题,请向所属主管国税机关咨询。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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